理表现为时紧时松状态等诸多因素,很容易造成"三多三难",即漏征漏管户增多、非正常户增多、假停歇业增多,税务登记难、领发票难、注销难。这些问题不解决,"应收尽收"和"应纳尽纳"都不能很好地得到保障。因此,税收征管信息不对称这一现象既为征税人权力寻租创造了条件,也容易引诱纳税人产生博弈行为。 三、对我区实行简并征期的几点建议 (一)客观上,逐步完善管理机制,积极筹划统一规范的税源管理办法 目前,各地在进行具体的税收征管事项时,并没有形成一整套系统、完善的税源管理办法作为根本依据,这样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就很难做到统一标准、规范界定。因此,有关权威方面和部门应就此问题深入研究探讨,将各地区分散的、先进的、成功的税源管理办法进行集中汇总,整理归纳,形成一套权威的有实际使用价值的税源管理办法。其中心主旨是要坚持"两手抓"原则,即一手抓征管,一手抓服务,二者要有机结合,既要突出税收征管的法治刚性,又要体现出纳税服务的效率特性,不能将二者单独分开,孤立任何一方最终结果都会造成执法力度削弱和服务质量低下。 (二)主观上,不断更新管理观念,增强三种意识 在税收管理工作中,我们必须牢固树立税收成本意识、效率意识和服务意识。一是加强税收征管中的成本管理研究,探索税收管理与降低税收成本的关系及其基本规律,以科学的税收征管成本理论为指导,把在实际工作中有效地降低税收征管成本作为当前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重要工作任务来抓。二是提高税收效率必须以降低税收成本为前提,对此,各级税务机关还要不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加快税收征管的现代化进程,合理配置税收征管资源的人力、物力、财力指数,减员增效,激发队伍活力,提高全员劳动效率。三是科学客观地正视税收服务,它是融洽征纳关系、优化税收环境的重要手段,税务人员应视纳税人为"客户",不能以权压人,态度粗暴,蛮横无礼。简并征期并不意味着简并了税款,虽然实行简并征期后,税务人员下纳税户的次数有所减少,但更应加强服务,以服务促管理,以纳税人不满意作为开展工作、评价工作的标准,积极推行多元申报纳税方式,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三)宏观上,加强对信息不对称和在此条件下产生的征纳双方博奕行为理论的研讨、学习和实践,最大范围地降低风险 我国目前关于不对称信息和税收问题的研究还是初步和不完整的,要填补这项研究和实践的空白,不仅需要高层次的税收理论研究工作者的研究发现,更需要我们广大税务干部的积极参与,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工作中汲取精华,积累成功经验,为税务管理中不对称信息行为的改善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事实佐证。内蒙古自治区地广人稀,农牧业占主要产业优势,城市化进程目前还远远落后于沿海地区的其他兄弟省市,因此,税收不弃小,偏远地区的税收征收问题仍是不容忽视的重要财政问题,它关系到乡镇财政收入、乡镇企业发展、农村牧区经济进步和社会稳定等,绝不能掉以轻心。因此,各级税务机关,应加大关于简并征期工作的研究实践力度,结合新形势下信息技术的发展,转变管理模式,合理分配税务人力资源,将目光锁定于以城市为中心的税收管理格局的同时,还不放松对农村牧区经济发展的积极关注。 (四)微观上,充分建立和利用协税护税网络、组织,最大限度地监控税源 实践证明,调动社会因素,合理利用纳税人的竞争心理,与政府各职能部门和纳税信誉等级评定中信誉较高的纳税人形成有效的协税、护税网络是监控税源的有效手段。如在"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下,我们可充分利用地方政府极为关注税源管理和税收收入的财政理念需求,与各苏木、嘎查(村)的财政所、派出所、工商所、地税所、经管站、村委会等部门联合起来形成有效的税源监控网络,让其尽力发挥各自的经济管理优势,并将具备条件的地区信息输入微机管理,做到鼠标轻轻一点税源一目了然;对个别地区不具备信息管理条件的纳税人的相关信息,也要做到监控不断、管理不乱、登记在案、查找方便。这样,既避免了税务机关一家唱"独角戏"而耗费巨额税收成本,以及疏于管理导致的税收流失,又充分调动了社会各界和各职能部门的税收法律参与热情,还为更广泛和深入地在全社会逐步形成全民纳税意识打下了坚实基础。除此之外,各级税务机关还要充分发挥税务部门的职能作用,为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做出应有的积极尝试,鼓励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地方经济建设增光添彩。这样,在各项税收法律不断完善的基础上,在各种安全网络的协助、保护和监控中,在兼顾税收成本、税收效率的前提下,最大范围、最大限度地实现"应收尽收"、"应纳尽纳"就不再是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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