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 行政法律文书 >> 正文>>行政组织法与依法行政
相关主题

·行政诉讼中的证明责任
·行政组织法与依法行政
·服务行政──治安行政管理的一种现实转变(一)
·论法国行政法自治
·行政法律关系研究
·论行政法律关系第三人
·推进依法行政的理念和目标
·试论二十一世纪中国行政法之趋势及特点

最新文章

行政组织法与依法行政

承担法律责任。纵观我国行政改革的经验,凡成功的行政改革无不立法先行,并用法律保障改革的成果。

  (四)控制功能

  这是行政组织法最重要的一项功能。具体表现在:第一,行政组织法可以控制行政组织权力的自我膨胀。众所周知,行政组织的权力最终是由公务员个人行使的,而权力总有扩张的趋势和倾向,因而行政组织的权力很容易自行膨胀;又由于我国行政权力一向十分强大,界限不清,不受约束,对行政权力的扩张没有制约手段,因而通过行政组织立法对行政组织权力加以限定,无疑将有效地遏制这种自我膨胀。第二,有利于控制行政机构的总数以及内部机构、公务员的规模。行政组织整体规模的失控将造成两大弊病,一是将大量消耗国家的财力,使国民不堪重负,因为维持庞大的行政组织的运转完全靠税收负担,机构、人员越多,公民的负担就越重;二是导致行政效率低下,机构重叠,职能不清,人浮于事。扯皮、内耗、管理层次增加,自然会影响行政效率,也容易滋生官僚主义。过去我们虽然强调精简机构、控制人员增长,但都没有达到预期目的,公务员的总数不但没有减少,反而不断增长,这足以说明对行政组织整体规模控制之必要。行政组织法可以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对机构、人员的总体规模进行控制。在这方面日本的经验值得借鉴,为控制行政人员的增长,日本于60年代制定了总定员法,并取得显著的成效。

  以上所说的功能是指完备的行政组织法规体系应当发挥的作用。显然,这些功能在实践中没有充分发挥出来,这一方面是行政组织法本身不健全所致,另一方面也与我们对行政组织法不重视、对其缺乏研究有关。此外,由于行政组织法以规范行政组织为目的,触及一些人的权力、利益,所以容易遇到阻力,这也是行政组织法的发展步履艰难、进展缓慢的原因所在。

  三、行政组织法在依法行政中的地位

  依法行政作为依法治国这一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十分丰富的内涵,我们可以从三个层面加以把握,一是在理念上要强调行政领域的法治化,即以法治完全取代人治;二是在现实中行政管理的一切方面和各个环节都要有法律的规范,行政机关要依法进行管理。依法行政与行政组织法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行政组织法在依法行政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这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表现出来。

  (一)行政组织法是实现依法行政的法律保障之一

  依法行政,从其实质上看,就是要使行政管理进入法治状态。首先,行政组织的自身管理要法治化。无论是行政组织的权限,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分配,还是行政机构的设置、行政编制管理都要以法律为依据,排除个人意志的非理性干预。其次,行政组织的对外管理要法治化,行政组织对外管理的主体形式,行政机关及行政机构行使行政权的条件、规则以及程序等要依法设定,行政机关及行政机构必须严格依法进行管理。第三,无论是行政组织的内部管理还是外部管理,都要贯彻平等、公正、民主、效率的原则,以确保公民权利和利益的最大实现。显然,行政组织法律制度与行政组织法息息相关,没有行政组织法的规范和保障,也就不可能有完备的行政组织法律制度,行政法治状态也就无以真正实现。

  (二)行政组织法是健全其他具体行政法律制度的基础

  具体行政法律制度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把握,从管理环节上看,包括行政立法制度、行政许可制度、行政处罚制度和行政强制制度等;从管理内容上分析,涉及经济行政制度、教育行政制度、公安行政制度。上述制度中,无论是哪一类哪一种,都包含了三大要素,管理主体、权限和程序, 这里,管理主体的形式及权限要按照行政组织法的一般规定加以具体化,如果缺乏行政组织法的规范,则极易造成管理主体形式多样、标准不一以及行政机关职能不清,权限不明,甚至于对同一事项重复立法,相互冲突。可见,行政组织法在依法行政中具有基础性的作用。

  (三)行政组织法是改变行政管理无序化的手段之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行政管理取得了很大成就,对社会的进步作出了贡献,但在一些方面仍然是无序化。其中,与行政组织有关的问题主要为:第一,行政组织的权限与其身份、任务不相适应。一方面中央政府对地方行为的监督控制缺乏相应的权限和手段;另一方面,政企不分,许多应属于市场主体的权利仍为政府所把持。第二,行政机构的设置无序化。行政机构的种类五花八门,各种非常设性机构层出不穷,行政机构之间争权争利、相互扯皮的事情屡见不鲜,这些都影响到行政效能的发挥。第三,行政组织整体规模失控。机构庞大,人员膨胀。上述问题的存在很大程度上是无法可依及人治因素造成的。因而,变行政管理的无序为有序,加强行政组织立法将是重要的手段之一。

  (四)行政组织法有助于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

  行政组织制度是解决行政纠纷,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法律制度,在控制行政权方面与行政组织法一样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所不同的是行政诉讼法是通过解决个别的具体的纠纷来纠正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达到控权的目的,而行政组织法通过协调行政组织整体与公民之间以及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利益冲突来达到控权的目的。行政组织整体规模的失控及无序化表面上不直接侵害公民的法定权利,但实际上直接损害了公民整体的利益,容易引起全社会的不满,导致政府威信的下降,从而造成整个社会的无序化,其产生的危害远比个别违法侵权更为严重。

  此外,行政组织法对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有积极的促进作用。首先,行政组织法对行政外部管理主体形式的规定,将为行政被告的确认提供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首次对行政授权和行政委托作了区别,但何谓行政授权,何谓行政委托,缺乏明确界定,也没有统一的标准,需要组织法加以解决。其次,行政组织法对行政机关设置、权限的规定,将为行政案件的审理提供标准,如主体是否违法,是否超越职权等。最后,行政组织法对行政立法权、行政立法主体的规定,将为行政诉讼中法院对行政法规、规章的合法性的鉴别提供依据,也将为规章之间以及部委规章与地方性法规之间的冲突奠定解决的基础。

  四、完善行政组织法的设想

  行政组织法的完善是一项十分艰巨的工程,也是行政法治中最难迈出的一步。

  (一)更新观念,加强对行政组织法的研究

  在我国,对行政组织法的研究几乎处于空白的状态,法学界没有对其给予应有的重视。宪法学虽然涉及行政组织的研究,但是从行政与其他国家职能分工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与行政机关的关系这一角度展开的,并不触及行政组织内外部管理的具体法律问题。行政法学界在80年代对行政组织法作过初步探讨,但到90年代,行政组织法问题却备受冷落,几乎到了无人问津的地步。 这

此新闻共有41 2 3 4

Copyright@2005 www.zs123.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050985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