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赃款赃物是否一律随案移送?·申请执行有无期限规定?·申请执行要交纳申请执行费吗?·申请人在法律文书生效3个月后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给付欠款时,能否要求其给付利息?·夫妻因闹离婚起诉到法院,法院调解和好后,不久又以同样理由起诉到法院离婚,法院是否受理此案?·企业法人破产还债,应由哪个法院管辖?·刑事强制措施的期限·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期限
申请人在法律文书生效3个月后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给付欠款时,能否要求其给付利息?可以。《民事诉讼法》第23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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